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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方法规定

点击数:2519 发布时间:2025-05-1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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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方法规定

2025年9月3日,教育部发布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公告第四章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规定如下: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四)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需要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职员,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需要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能考试报名)。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考试报名),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考试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有关学业需要,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教研〔2025〕2号)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需要。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出色,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外贸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职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出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外贸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职员。

招生单位不能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能设置其他歧视性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八条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然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方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考试报名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需要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同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学科(类别)、专业(范围)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能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有关具体需要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在线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有关报考地址进行。

报考地址员工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公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有关证件。

(一)在线报名需要

1.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十月5日至十月25日,天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考试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招生单位的调剂方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在线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区域。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需要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与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10.现役军人考试报名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与地方考生考试报名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知道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保密规定,根据规定填报考试报名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要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地址指定地址现场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区考试报名组织状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地址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考试报名条件不符的,不能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报考地址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地址同意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有关约定及需要。

2025年9月3日,教育部发布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公告第四章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规定如下: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四)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需要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职员,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需要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能考试报名)。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考试报名),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考试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有关学业需要,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教研〔2025〕2号)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需要。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出色,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外贸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职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出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外贸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职员。

招生单位不能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能设置其他歧视性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八条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然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方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考试报名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需要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同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学科(类别)、专业(范围)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能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有关具体需要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在线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有关报考地址进行。

报考地址员工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公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有关证件。

(一)在线报名需要

1.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十月5日至十月25日,天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考试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招生单位的调剂方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在线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区域。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需要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与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10.现役军人考试报名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与地方考生考试报名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知道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保密规定,根据规定填报考试报名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需要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地址指定地址现场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区考试报名组织状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地址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考试报名条件不符的,不能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报考地址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地址同意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有关约定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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